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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產品

保得利信譽通(塞舌爾群島)有限公司(Portcullis TrustNet (Seychelles) Ltd)亦能夠於以下各方面為客戶服務:

  • 特別牌照公司以取得課稅條約的優惠
  • 受保護專屬帳戶公司以分隔負債
  • 有限合夥公司
  • 製造業及專業服務的自由貿易區
  • 互惠基金
  • 離岸銀行服務
  • 離岸保險
  • 船隻註冊

 以下是部份上述架構的特點:

特別牌照公司(CSL)
這是塞舌爾群島的本地公司,可以受惠於其不斷擴展的雙重課稅條約網絡,並只須繳納1.5%企業收入稅(請參看2003年公司(特別牌照)法 (Companies (Special Licenses) Act, 2003)。

CSL的最大吸力是讓從高課稅國家獲得收入的企業,通過於塞舌爾群島設立CSL為直接控股公司,而把股息、利息及專利權使用費抽離高課稅國家,條件是該高課稅國家必須與塞舌爾群島已經簽訂雙重課稅條約(請參考下文)。

CSL的主要條件如下:

  • 股東
    • 最少有兩名股東(毋須常駐於塞舌爾群島)
    • 容許企業作股東
    • 不可發放不記名股票
    • 股東會議可以在任何地方舉行
    • 容許代理股東,但須於名冊內記錄實益擁有人的名字(在法定保密條件下)
    • 股本可以用任何貨幣
  • 董事
    • 最少有兩名董事(毋須為塞舌爾群島居民,但由於稅務計劃目的,設有一名塞舌爾群島居民或會較為適合,以確保控制權位於塞舌爾群島)
    • 董事的名字可以被公眾查閱
    • 企業不可作董事
    • 董事會議可以在任何地方舉行
  • 管理
    • 必須有常駐於塞舌爾群島的秘書
    • 向SIBA呈交年度回報
    • 向SIBA呈交年度帳目
    • 毋須審核帳目
    • 可以用作投資管理及建議、投資公司、控股公司、市場推廣、持有知識財產、總公司、人力資源公司、特許經營公司、持ITZ牌照業務,及任何由SIBA批准的其他業務

CSL的主要益處為:
可以在塞舌爾群島進行業務
惟一課稅為1.5%,適用於全球應課稅收入
於塞舌爾群島無其他稅項,並對股息、利息或專利權使用費無預扣稅;轉讓的印花稅、入口辦公室設備的貿易稅、社會保障稅及移民批准費均享有10年免稅期。

雙重課稅條約
塞舌爾群島已展開計劃,主動與其商業夥伴洽商雙重課稅條約,該些條約為股息、利息及專利權使用費減低扣稅。正如最近的SIBA通訊所述:

「現今世代特別重視和關注避免雙重課稅條約網絡的發展,這亦是我們部份金融架構及跨境貿易的一個重要元素…」
(塞舌爾群島國際商業焦點(Seychelles International Business Focus)第4冊,第2期,第2頁)

條約的進展如下:
已生效條約國:中國(China)、印尼(Indonesia)、南非(South Africa)、阿曼(Oman)、津巴布韋(Zimbabwe)、泰國(Thailand)、馬來西亞(Malaysia)及毛里求斯(Mauritius)
已簽署國:納米比亞(Namibia)
已完成談判國:俄國(Russia)、越南(Vietnam)、博茨瓦納(Botswana)及埃及(Egypt)
正在談判中國家:突尼斯(Tunisia)、塞浦路斯(Cyprus)、印度(India)、捷克共和國(Czech Republic)、馬耳他(Malta)、科威特(Kuwait)及阿拉伯聯合酋長國(UAE)
將要展開談判國家: 瑞典(Sweden)、卡塔爾(Qatar)、菲律賓(Philippines)、象牙海岸(Ivory Coast)、坦桑尼亞(Tanzania)及肯尼亞(Kenya)

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Zone,簡稱「SITZ)
塞舌爾群島位於亞洲/非洲/中東市場的轉運及再分銷中心,地理位置優越。自由貿易區根據《1995年塞舌爾群島國際貿易區法》(Seychelles International Trade Zone Act 1995)運作,為貨品製造、輕型組裝及分銷提供現代化設施和具吸引力的稅務及其他優惠。此外,其他活動例如管理顧問及電訊業在區內亦受鼓勵。

保得利信譽通(塞舌爾群島)有限公司(Portcullis TrustNet (Seychelles) Ltd) 於塞舌爾群島有不少成立CSL的經驗,可以協助客戶取得條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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