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spacer

公司

國際商業公司法 

這是持有資產及私人國際業務最流行的實體形式,特別為在國際上簡易運作而設:

  • 最少有一名董事(毋須為塞舌爾群島居民)
  • 最少有一名股東(毋須為塞舌爾群島居民)
  • 無最低資本限制
  • 股份可以用任何貨幣登記或持有
  • 毋須呈報帳目
  • 毋須審核帳目
  • 毋須呈報年度申報表
  • 毋須舉行董事或股東周年大會
  • 會議可以在任何地方舉行
  • 在塞舌爾群島毋須繳納任何形式的課稅

國際商業公司不可於「塞舌爾群島進行業務」或擁有房地產。然而,此並不豁除某些活動,其中包括租用辦公室便利與股東溝通,或製作及保存公司的帳目及紀錄,或於塞舌爾群島內舉行董事或成員會議,或展開或保持專業關係,而該些專業關係的對象為律師、會計師、簿記員、信託公司、管理公司、投資顧問或其他類似人士,而其於塞舌爾群島營業或其擁有於或由塞舌爾群島營業的人士之按金。

EnquiryPrintBack to Top
© 2012 保得利信譽通集團。版權所有。 本網站由Fivecube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