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
信託是個源自數世紀之前的古老英國法律概念,在這個概念中,一方為另一方的利益在名義上持有資產。有關安排的條款在信託契約中設定。信託可以有多種用途,其中包括:
- 朝代式家族財富計劃 — 信託可以用來確保後代不易把先祖積累的財產花掉。
- 減少課稅 — 信託一般比企業更靈活,而且通常更能運用架構以合法地取得稅務優惠。
- 私隱 — 與企業不同,信託並無「成員名冊」等資料,而且更可以使用多種設置以增加私隱,例如設定不同委託等級的實益擁有人。
- 財產保障 — 信託是保護家族資產免受未來債權人索償的一種方式。
在亞洲,除了英式法律的司法管轄區如香港及新加坡等地方,人們對於信託,通常不甚理解。可是,在後亞洲危機的世界裡,信託對於亞洲創業家變得非常重要,可以幫助免於重蹈90年代中期的覆轍。旅居亞洲的外地人於本地及歸國的稅務計劃裡,亦可能用得著信託。
亞洲客戶若於出現無力還債前成立信託,則他們在亞洲危機中所遇到的許多難題均可以迎刃而解。現在,90年代末期的創傷漸漸痊癒,對於創業家來說正是好時機,需要確保資產轉移至安全及適當的架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