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是個源自數世紀之前的古老英國法律概念,在這個概念中,一方為另一方的利益在名義上持有資產。有關安排的條款在信託契約中設定。信託可以有多種用途,其中包括:
在亞洲,除了英式法律的司法管轄區如香港及新加坡等地方,人們對於信託,通常不甚理解。可是,在後亞洲危機的世界裡,信託對於亞洲創業家變得非常重要,可以幫助免於重蹈90年代中期的覆轍。旅居亞洲的外地人於本地及歸國的稅務計劃裡,亦可能用得著信託。
亞洲客戶若於出現無力還債前成立信託,則他們在亞洲危機中所遇到的許多難題均可以迎刃而解。現在,90年代末期的創傷漸漸痊癒,對於創業家來說正是好時機,需要確保資產轉移至安全及適當的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