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1981-82年國際公司法》是庫克群島離岸司法區的主要企業法律制度,規管庫克群島國際公司及現有非庫克群島公司(例如海外公司)的註冊程序。這項法律制度與英聯邦制度相似,但卻賦予公司更大彈性,便利管理。
在離岸業務領域,越來越多司法管轄區提供「國際商業公司」類型的法律制度,若要與別不同,創新必不可少。庫克群島亦憑著創新及了解顧問的需要,以取得競爭優勢。
其具體表現如下:
- 一日註冊服務;
- 特定的資產保護條文;
- 加入條文,容許成立私人信託公司;
- 修改有關費用登記的規例,讓借貸人可以更確定貸款的安全程度;
- 推出持票人權證,為持票人認股權提供法律地位;
- 為多種資本架構提供法律制度,包括無限責任公司、擔保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至擔保與股份混合有限公司;
- 清盤程序理性化,清盤更快、更簡單;
- 推出登記上市公司,讓庫克群島公司能夠在受認可的海外證券交易所上市;
- 就保持資本推出靈活的條文,並容許具償債能力的公司回購經取消股份;
- 在法律上否定Re Charge Card Services Ltd and Broad有關印花稅專員的案例。在此案例中,法庭裁定擁有「計算」抵消互惠債的合約權力並不構成抵押。這很明顯對銀行及財務公司有深遠的影響。《國際公司法》特別否定此項裁決,並說明以此方式提供保障,即構成資產抵押。藉此讓借貸人運用「抵消」形式的安排,以保障他們的頭寸。
註:庫克群島正在制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制度,並將會提供更大的資產保障。
以上各項特點均在過去二十餘年來,特別加入在庫克群島的企業法律制度裡。每項均代表一個解決方案,各自為照顧在實踐中出現的需要而設。自1981年,由「國際商業公司」的簡單概念和便利的管理方式起,庫克群島持續不斷改進技術,令這個司法區的公司繼續走在時代尖端。
以上概述僅為庫克群島國際公司法例的部份要點。若需要更多資料,請與保得利信譽通(庫克群島)有限公司(Portcullis TrustNet (Cook Islands) Ltd)聯絡。
